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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0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(转发)

关于开展2010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昌大人字[2010]5号

各单位:

  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(赣人社字[2010]93号),今年我省继续开展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选拔对象

 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对象为:省级以上科技奖获得者、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、获省级以上科研基金资助者、市(厅)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,省、市及省有关部门(行业)主要学科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,优秀博士后以及其他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、取得较大成绩、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。

  二、选拔条件

  (一)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具有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
  (二)作风严谨,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大的发展潜力,其学术、技术在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领先优势。

  (三)爱岗敬业,刻苦钻研,在产品研发和自主创新中,勇于突破,积极进取,取得显著的业绩。

  (四)年龄在45周岁以下(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  三、推荐指标和程序

  今年全省选拔数量为170名左右。我校推荐人选为20名。各学院(附属单位)可向学校推荐2-3名候选人,其它教学、科研单位可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。按照“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”原则,经本人申请,单位初评、公示,学校评审、公示后推荐报送省人社厅评审。

  四、报送材料与要求

  各单位务必于3月26日前集中将推荐材料报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报送材料与要求如下:

  1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(申请人填写)、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份(申请人填写、单位核对汇总)。电子表格下载后,不要装饰。单位报送材料的同时,请将以上电子版通过oa办公网发人事处易光斌邮箱,或发电子邮件至yiguangbin@ncu.edu.cn邮箱。

  2、候选人推荐表中重要内容的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(单位上报材料时,同时提供辅助证明材料原件,高层次办负责审核,并在复印件上盖章核实)。应包括:最高学历(学位)证书及现有职称的复印件,国内外重要学术团体任职证明复印件,获奖证书及获基金资助证明复印件,代表论文的刊物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页、内容等复印件以及代表著作的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页复印件,科研工作主要成果贡献的证明材料及年利税财务证明复印件。以上材料需做材料目录、封面,并装订一册,注意精简,突出重点,推荐省厅候选人的复印件材料将不退回。

  五、有关要求

  1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、对象、条件、程序、数量和时间要求,切实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实施,确保选拔推荐工作按时完成。

  2、选拔推荐工作要向重点学科领域倾斜,向科研、教学一线倾斜。

  3、在完成推荐评选工作的同时,各单位要按照《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》和《关于加强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人选培养工作的通知》(赣人字[2004]213号)要求,抓紧安排已入选(未参与培训)和新入选人员参加省里资助的研修和培训,促进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。  

联系人: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,易光斌。联系电话:3969076。



附件:1、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推荐表

   2、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一览表



                   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

                  2010年3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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